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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法律顾问述职是交流更是促进

2013/3/12 字体: 来源: 作者:

  

《法制日报》记者张亚辛红

      “建立和不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确不一样。以前,出了事是谁的责任都稀里糊涂的,今年理顺职能后,经济合同签订率、法律审核率100%,没有合同纠纷发生。”

  5月10日上午,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在山东东营组织的山东片区企业总法律顾问述职会如期举行,青岛石化公司总法律顾问杜镇江述职时开门见山。

  自2011年12月担任总法律顾问以来,杜镇江可谓“新人”。

  “青岛石化自身合同发案率为零,难能可贵,还协助兄弟企业高桥公司解决异地执行难,说明区域协作机制正在发挥作用。”中国石化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杜江波现场进行了点评。

  去年,中国石化首家在央企中构建了企业法律工作协调互助机制,按地理位置划分13个片区,形成经验交流、区域资源整合、成果共享的机制和平台。

  企业所处的板块不同,面临的法律问题不同,述职会的效果会怎样?

探索拓宽法律管理的有效途径

  一间不大的会议室里,布置得古香古色,墙上悬挂着一幅幅法律文化条幅,正对着记者的一幅上写着:“企业法律工作最高境界应当是切实减少和避免各类纠纷”。

  这次山东片区述职会共有8家企业,涵盖油田、炼化、销售、工程、科研五个板块。每位总法律顾问限时30分钟,就国资委2004年颁布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规定总法律顾问的七项职责和贯彻落实中国石化法制工作会议精神的情况展开述职。

  中国石化齐鲁石化分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吴耘第一个上台。

  齐鲁石化是山东片区企业中炼化板块的“老大”。不苟言笑的吴耘从2005年起兼任总法律顾问,他述职的第一项工作便是参与公司重大经营决策。

  2011年,他和法律部参加公司重大项目、重要合同和其他涉法事项的会议平均不到两天就一次,全年187次,审查重要法律文书16件,并针对重大涉法问题出具法律意见9项,重要决策法律审核率达到100%。

  法律事务如何与企业经营业务融合,一直以来困扰着各个企业法律部门。吴耘说:“去年齐鲁石化拓宽管理思路,将法律事务管理深入到公司安全、环保事故处理、产品质量投诉、劳动合法用工保障等领域,真正做到依法治企,规范管理。”

  去年,齐鲁石化还做了一件事,即理顺招标管理机制,严格应招未招项目审批程序,严把审批环节。

  作为油田板块的“老大”,胜利油田近年来法律工作也深入到招投标领域。不仅所有招投标纳入法律管理,调整优化招标管理流程起点设置,还大力推进实施“专家采购”模式,在物资招标采购中,聘任415名评标专家。

  尽管8家企业规模不同,但记者注意到,各家企业都尽最大可能将法律工作渗透到各个业务领域。

  济南炼化总会计师兼总法律顾问高俊杰发现,尽管近几年来,通过加强内控、合同管理等,公司法律纠纷数量不断下降,但是改制、参股单位的发案率却呈上升趋势。

  他分析,主要原因是没有专兼职法务人员,法律管理基本为空白。目前公司已经起草了改制参股单位法律岗位的职责,下一步将择机推出。

  山东石油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郭松峰则关注到了合资企业的法律风险。“以前,合资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基本就是‘放羊’,去年公司完善了合资企业经营分析和月度定期通报制度,形成了规范的合资企业分析评价体系。总法律顾问还全面参与山东石油对外投资的法律审核,有效规避了风险。”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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