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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外聘律师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大举措

2013/2/5 字体: 来源: 作者:邹光华为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室主任

 

[摘  要]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企业要处理好日趋复杂的法律事务,单靠其内部法务人员的工作是不够的。外聘律师可以依托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的技术力量和实战经验,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和有效的服务。选好外聘律师是企业防范法律风险的重大举措。而在选择外聘律师时,应着重注意律师的专业特长、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关健词] 法律风险 外聘律师 法务

众所周知,要经营好一个企业必须要有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并将防范意识贯穿到企业经营的每个环节。一个企业经营者可以不具备充足的法律知识,但不可以没有法律意识。否则,很有可能在不知不觉之中“不小心”踩到法律的红线。有时,来自法律的风险还远远大于来自市场的风险,一个看似微小的疏忽很有可能要以惨重的代价来进行弥补。不管你的企业有多大,资金有多雄厚,经营的成败往往就在一念之间。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对法律的无知等于跟自己的财富过不去。
一、选择外聘律师的重要性
建立企业法律风险意识,就是要让企业的各个部门、每个环节、所有层级都充分认识到法律风险的危害性。而规范这一行为的是企业规章制度,具体操作的部门则是企业的法律顾问室或者法务部。他们的特点是既懂得法律又懂得经营管理,且非常熟悉企业的情况,是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的主要力量;他们的局限性是,对于企业不经常涉及的业务领域的法律事务没有经验。而律师所从事的法律服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国家对律师的执业资格和执业纪律的管理又十分严格和规范。企业的法律工作者,因为是公司的内部人员,或多或少的与企业之间存在诸多利害关系。但作为企业的外聘律师,地位相对超脱,其提出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就更加客观和专业。
在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非国有企业,其涉及的法律事务日趋繁杂,要处理好这些法律事务,单靠企业内部法务人员的工作是不够的,因为任何一个人不可能通晓所有的法律业务。而企业的外聘律师则可以依托其所在律师事务所相对雄厚的专业技术力量和整体实战经验,为企业提供更加专业和有效的服务。
二、选择外聘律师要有专业性
不少企业为了防范法律风险,在建立健全企业法务机构的同时,还要外聘律师来进一步加强防范系统的安全。因此,如何选择和聘请好企业的专业律师将成为防范法律风险的关键。
首先,企业外聘律师是否具有专业优势?即外聘律师必须具备企业所急需,而企业内部的法务人员又缺乏的专门知识和经验。比如在房地产、金融、知识产权等方面,他们往往比较熟悉本专业领域内的法律政策,可以与企业内部法务人员一起,共同努力,相互配合,更好地为企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其次,委托事项要与外聘律师的专长相吻合。有的律师知名度很高,他们在某一业务领域里业务精深、业绩卓著,但并非在每个领域都能达到这样的水平。术有专攻,业有专长。就和庞杂的社会分工一样,每位律师都有其相对专业的法律服务领域。因此,外聘律师不但要考虑其全,更要考虑其专。他们有的擅长非诉业务,有的专于诉讼代理;有的精通民事领域,有的熟悉刑事辩护等等。如果外聘律师的业务专长与企业需要委托的事项相吻合,无疑将是十分有利的。
再次,律师从事的法律服务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行业,国家对律师的执业资格和执业纪律的管理是十分严格和规范的,企业选择外聘律师时,一定要对聘用者的身份、专业进行审查。
1. 法律事务所与律师事务所是有明显区别的,法律事务所是基层法律服务组织,从业人员持有的证件是法律工作者,不能以律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法律服务。
2. 根据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的新《律师法》和有关规定,从事律师职业必须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和执业证书。未通过司法考试、或通过司法考试未取得执业证书,或取得执业证书当年未注册者,均不能以律师身份执业。有些地方的司法行政部门规定,执业律师的名片上还必须加印律师执业证号码。
3.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律师提供法律服务,必须以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名义进行工作。因此,企业外聘律师时,应与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而不是与外聘律师个人办理正式的相关委托手续,并明确授权范围,外聘律师在提供服务时不得超越委托权限。
4. 企业选外聘律师不能完全凭人际关系。企业外聘律师可以由熟人、朋友介绍,但更重要的是考察、判断该律师的资历、能力、经验。同时,综合协调成本与效益的问题,科学考虑律师的能力、精力、资源等与律师费用的“性价比”。
三、外聘律师要有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外聘律师为企业实施法律服务,不仅要有渊博的法学知识,而且要有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根据办案经验,除法律之外,企业外聘律师的知识水平、职责权利、敬业精神、职业道德以及人际关系的影响等,有时往往就左右了案件的结果。敬业既是一种职业道德,也是一种执业精神。只有具备敬业精神的律师,才有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试想一下,如果企业的一个外聘律师事事都说“没有问题”,案案都拍胸脯称“包赢”,那他不是在说谎,就是不负责任,至少也是一种虚假的表示。
就从笔者单位长期聘请的一位资深律师而言,就具备了企业外聘律师应有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他是上海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业务专长为经济贸易和房地产。他在为企业服务的过程中兢兢业业、克尽职守,处理笔者单位的资产盘整、诉讼保全、案件代理等方面都卓有成效,受到企业的好评。其律师事务所也曾多次受到司法部、上海市司法局和律师协会的赞誉,先后被评为“上海市先进律师事务所”、“文明单位”等光荣称号。
当然,上海还有很多具备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的好律师,他们言必行,行必果,不食言、不反悔、不推卸责任,于点滴之间见功夫,于细微之外见精神,他们规范服务,提升形象,一切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中心,表现了一个律师崇高的敬业精神。
因此,本文的立意和观点,丝毫不夸张的说:选好外聘律师是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大举措。外聘律师只有尊法、敬业、诚信、高效,才能更好地为企业服务,才能真正有效地将防范法律风险落实到企业的实处。

作者邹光华为上海服装(集团)有限公司法律顾问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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