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今天,在技术与经济发展的全球化背景下,高新技术企业的生存发展与知识产权越来越密不可分。知识产权日益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正因为如此,现在高新技术企业正越来越多地、不得不面对知识产权的纠纷。从企业设立登记时起,企业取什么名字就很重要,因为这有可能侵犯别人的商标权;在经营过程中的广告宣传,可能会侵犯别人的著作权;办公软件会侵犯别人的专利权,这些都是在不知不觉中侵了别人的知识产权。反过来,如果自己研发了一种新的产品或者一个很好的商标,在市场表现很好,马上就会有人跟着仿冒,出现这种情况若是不采取积极措施,市场就会被无限挤压。一旦卷入知识产权纠纷,企业必将在经济、人力等方面造成损失。
在当前,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数量与质量已成为衡量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许多高新技术企业因为缺乏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或被别人侵犯或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使企业遭受了损失,或法律制裁。
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通过权益实施的过程,即许可、转让或其他方式,可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的经济和市场价值,但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权益实施或运营过程中面临着较大法律风险,直接影响到知识产权价值的发挥或商业利益的大小,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问题:
(二)知识产权交易管理混乱的法律风险
知识产权交易行为主要包括技术成果实施、转让,商标权许可、转让,著作财产权许可等。目前,多数高新技术企业在知识产权交易管理上存在着管理混乱问题,无有效的合同管理手段是最为突出的问题,此外,无权益实施整体策略,选择权益实施对象或方式草率、不严格等问题也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高新技术企业而言,所涉及的业务合同多是有关知识产权这类特殊标的对象。目前,许多企业在此类合同条款的制定、审核、管理和监督等方面缺少有效监控手段,也不能区分客户差别,不能灵活或恰当处理履行争议,不能从合同管理中发现突出问题。
对于知识产权交易合同,如果未建立知识产权内部审批制度,就无法通过有效的知识产权交易合同管理手段来预防和控制知识产权交易法律风险。以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为例,许多企业在签约前并未对合作对象、实施效果作整体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价,在合同履行中也不能定期抽查监督及时发现问题,整个业务过程中,并未有企业内部知识产权专家的参与,这是比较典型的突出问题。
专业合同管理人员配备不足和合同管理制度的缺失或不健全,是造成合同管理混乱、不科学的主要原因。如果合同管理不科学,将可能导致合同管理的混乱或陷入被动的状态,更可能带来商业利益损失的风险。因此,企业必须重视知识产权交易合同管理工作,这也是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能力的重要手段。
因此,企业应对知识产权权益实施中的法律风险有所防范,如果能够进行动态管理,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将有助于此过程中法律风险的控制。
(三)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具体领域
1.在国企改制评估中,知识产权存在被遗漏评估或低估现象。
2.企业技术专利开发中,对企业专利的检索信息利用不够。存在开发前不检索,重复研发投入,尚未充分利用免费的失效专利(有的专利因未交专利费第二年失效),且缺乏跟踪最新专利公告意识,也忽略利用检索对手专利信息分析竞争对手。
3.在知识产权保护方案设计上,不注意申请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保护方案利弊,一律申请专利,导致被侵权采取保护措施困难;没有很好地利用著作权保护和外观设计保护的差异,导致申请外观设计费时费力效果不佳;在大型出口企业不注意利用海关知识产权备案登记保护手段,企业应有为商标建防火墙的意识,做到“产品出口、注册先行”。
4.在技术进出口方面,忽略对进口技术的信息检索;出口境外的技术的,忽略境外出口地的专利人的申请,导致被控侵权。
5.在商业秘密方面,对技术人员的论文发表和出国交流缺乏适当管理,导致最新成果通过论文发表、媒体报道和学者交流而公开
6.在人员流动方面,忽视对离职人员的保密义务与责任的协议签订,客户资料、技术资料等导致泄露。
7.在境外投资合作方面,忽略注意境外当地与本企业同类技术专利是否申请,导致侵权被诉讼。
8.在与外国企业合作方面,中方不要只重视商标,忽略专利和商业秘密的价值。对国内商标的利用时间和范围应作出相应规定。
9.在与境外知识产权纠纷方面,中方未战先怯放弃应诉,导致外国法庭缺席裁判造成最大不利后果。
10.在参加外国国际展览会方面,由于缺乏知识产权意识导致被外方投诉,展览刚开始展台被迫撤柜,造成商誉和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