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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调查研究

2011/2/11 字体: 来源: 作者:

 

    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原总裁杰克.韦尔奇在回答别人问他最担心什么时说:“其实并不是GE的业务使我担心,而是有什么人做了从法律上看非常愚蠢的事而给公司的声誉带来污点并使公司毁于一旦”。    
    
    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调查研究    
    
    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 王 中
   
    [内容摘要]
    本文从通过资料调研研究,分析了山东大型企业所面临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的5大类突出问题,从政府和企业两个方面提出了对策和建议。
   
    [目 录]
    前言
    一、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的调研概况
    1、调研对象
    2、调研依据:
    3、资料截止时间
    4、山东大型企业概况
    5、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调研概况
    二、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状况的主要问题
    1、由于企业知识产权水平低,法律风险防范水平相对更低。
    2、几枝独秀,掩盖整体严峻问题。
    3、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刚刚抬头。
    4、开始面临国际压力,应对措施不足。
    5、在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具体领域的10个问题。
    三、对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的对策与建议
    (一)政府方面
    1、政府促使大型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从战略上重视法律风险防范。
    2、着手《山东省知识产权条例》地方立法的起草。
    3、考虑设立“山东省知识产权协会(SDIPA)”准官方机构,举办权威性常年“山东知识产权论坛”。
    4、纠正知识产权的重保护轻利用宣传导向。
    5、建议出台《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指引》。
    6、其他方面的建议。
    (二)大型企业方面
    1、大型企业领导层要象中央政治局那样,高度重视知识产权。
    2、积极制定知识产权战略,把法律风险防范作为重要内容规范。
    3、积极研究和充分利用国家和山东的优惠政策,把风险防范转化为动力。
    4、积极应对知识产权纠纷,在锻炼中长大。
    5、善于内外结合,借用他力实现目标。
    6、其他方面的建议。
    结束语
   
    [正文]
   
    前言
    山东大型企业核心竞争力到底是什么?这是每个企业老总必须回答市场竞争的问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应该是其它企业无法复制的。从企业竞争发展史看,资金和企业规模都可以复制,而知识产权是无法复制的,因为法律明确禁止违法复制他人的知识产权。如果说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国企改革、购并重组等,属于企业的生产关系变革,而重视知识产权则是重视先进生产力的代表。邓小平说:“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 美国波士顿咨询公司(BCG)麦维德说,“最成功的企业将是那些有能力创造并管理知识产权宝库的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就是知识产权管理的主要内容。胡锦涛总书记:“越是工作重要,越是事情紧急,越是矛盾突出,越要坚持依法办事。”
    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2006年4月28日在“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强调:“企业竞争的实质,已不仅仅是竞争双方技术、资金、人才方面的较量,而且还是法律、规则和标准上的较量,而这种较量依靠的主要手段就是知识产权。……由此可见,企业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仅仅拥有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还不能自动形成企业的财产权,也无法自动转化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企业只有在技术创新的同时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才能使创新成果真正转变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从欧美要求WTO对中国知识产权进行专项审查,到胡锦涛总书记访美向微软总裁谈保护知识产权,从今年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进行学习知识产权法,到国务院国资委主任李荣融在“中央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工作会议”一再强调重视知识产权法律风险,从大洋彼岸发生的“美国337诉讼”,到跨国公司西门子在德国起诉山东“海信”商标纠纷,这些无不昭示着知识产权正日益成为大型企业的“命脉”。山东要从制造大省变为创造大省,大型企业要实现大而强,知识产权的创造、利用、保护三者缺一不可。本文仅对山东大型企业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进行调查研究。
   
    一、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的调研概况
    1、调研对象
    山东省国资委直管企业(67家),名单(略);
    山东省重点工业企业集团(200家),名单(略)。
    2、调研依据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中心”;
    《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
    《山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2005年、2004年、2003年);
    山东省人民政府知识产权办公会议各成员单位工作历年的总结(2005年、2004年、2003年);
    “山东省大型企业知识产权巡礼采访团”媒体报道资料(2006年7月开始)
    山东省企业专利实施情况调查(2006年4月)
    山东知识产权局及其山东各地市局网站公布资料;
    山东大型企业的公司网站公布的资料;
    其他。
    3、资料截止时间
    2006年8月8日
    4、山东大型企业概况
    大型工业企业是指销售额3亿元及以上,资产总额4亿元及以上,从业人员数2000人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据国家统计局2005年8月公布的资料中,山东省大型企业总数263家,约占全国1948家14%,列全国第一。在全国100强工业企业中,山东省12家;前200强中,山东省23家;前500强中,山东省58家;前1000名中,山东省11家。山东省大型企业、新增大型企业均集中分布在东部发达地区。(资料来源:大众日报)
    5、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状况调研概况
    山东大型企业和中央企业表现差不多,在相当程度存在着“有制造无创新、有创新无产权、有产权无应用,有应用无保护”的现象。调研
    主要表现出以下问题:
    (1)由于企业知识产权水平低,法律风险防范水平相对更低。
    (2)几枝独秀,掩盖整体严峻问题。
    (3)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刚刚抬头。
    (4)开始面临国际压力,应对措施不足。
    (5)在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具体领域的10个问题。
   
    二、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的主要问题
    《山东省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05-2010年)》已经列举了山东省企业普遍存在“知识产权意识淡薄、知识产权量少质低、分布不均、保护力度不够、管理机构不健全、人才缺乏、投入不足”七大问题。这在山东大型企业表现的凸现与企业规模的反差。除此之外,还发现山东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还表现出以下突出问题:
    1、由于企业知识产权水平低,法律风险防范水平相对更低。
    从山东企业知识产权水平看,据统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山东企业还仅占企业总数的万分之三,90%以上的企业还没有申请专利。山东知识产权局在2003年组织的一次专项调查显示,“十五”期间,山东省重点培育的24户大型骨干企业中,没有一项专利申请的占12.5%。作为衡量知识产权质量的标志,以发明专利为例:根据我们查2005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中心资料后统计,山东省发明专利申请只占全年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申请量的16%,即使这些少数发明专利申请,企业发明专利申请不到个人发明专利申请的一半,而上海企业发明申请是个人发明申请的5倍多。山东被授予发明量占全国发明授予量的4%。再比如在传统资源方面,比如山东省在向国家商务部“振兴老字号工程”申报“中华老字号”只有80家,而据山东省经贸委调查显示,山东省有百年以上历史的老字号约200家以上。现在一说起知识产权,还有不少大型企业的保护意识还仅停留在商标方面。
    由此可见,作为山东经济骨干的大型企业,知识产权水平的数量和质量都是比较低的。由于知识产权水平低,知识产权法律风险防范意识相对更低,更不用说制定本企业的法律风险防范措施。
    2、几枝独秀,掩盖整体严峻问题。
    从全省企业看,山东省80%的专利集中在20多家企业。由于知识产权过分集中在小部分企业中,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防范更加集中。说起知识产权,人们总会提起令人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