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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保险业务风险管控建议

2011/1/21 字体: 来源: 作者:

 基层声音
  保险公司在大力推广《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时,各基层公司应以《公司内控手册》为风险管控的主要抓手,加大基层保险公司的内控力量建设,针对保险业务经营各主要环节风险的特点,强化制度执行,加强内控及各个关键岗位人员的配合与支持,将风险防范关口前移,并从事前、事中及事后加以层层设防。建议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加强内控部门力量投入
  执行好《公司内控手册》
  加大公司内控部门的法律技术力量投入,达到公司管理上多方面的需求。对内落实好内控制度,对外履行好法律风险把控职能。
  1.加强法律风险知识教育,强化风险防范意识。
  公司法律岗等内控人员要加强自身对保险法律法规、公司内控制度的学习,同时,切实加强对全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及实务操作人员的法律法规及制度教育培训。只有各级管理人员及所有实务操作人员在理解了法律法规及制度对其本岗位的要求后,才会重视各自岗位存在的法律风险,才会采取具体行动防范风险。
  2.抓好内控风险排查,确保检查效果。
  内控人员不但要执行好上级公司下发的内控准则,而且要主动承担起监督基层公司各经营环节风险管控职责,抓好各项风险排查工作,负责组织对基层单位实施检查;对发现的风险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建立对疑点和薄弱环节的持续跟踪检查制度,强调内控检查的有效性、严肃性和独立性。
  3.规范日常法律事务,防范法律风险。
  公司的法律风险防范工作需要制度化、规范化。法律岗人员认真履行好公司法律风险把控职责,加强对内外合同、承保协议、单证印刷的审核与管理工作;抓好营业网点依法合规经营指导;对展业、投诉、保全、理赔业务运营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风险,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并提供法律意见支持。
  加强对保险代理人管理
  减少业务源头风险
  建立保险代理人的教育与惩罚管理机制,使教育与惩罚有机结合,才能确保取得应有的成效,将事先的风险防范工作做到实处。
  1.加强保险代理人的合规教育,增加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内容。
  持续开展诚信教育活动,如拒绝“代签名”、“零现金收费”、“提高保单信息完整度”等日常化专项主题教育活动,逐步提高保险代理人的业务承保操作规范。在教育过程中,结合保险代理人在保险服务过程中给自身带来法律风险的生动案例,从保护客户利益和保险代理人自身角度出发,让他们充分认识“代签名”、“非零现金收费”等非规范服务所产生的法律风险,达到自觉遵纪守法。
  2.加强保险代理人的管理,规范保险服务行为。
  规范保险代理人服务行为,制定《保险代理人业务质理与服务质量考核管理办法》,对保险代理人的违规行为,不纵容、不姑息,严格按制度执行;同时,建立保险代理人信用品质评价体系,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代理人在公司服务及管理上分别对待,对诚信度高的代理人采用正面激励,对非诚信行为采用负面约束。
  加强业管部门关键岗位的力量
  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
  1.加强核保力量及制度建设,把好风险入口关。
  完善核保制度,控制承保风险,坚持业务发展与管理同步的思想,加强业务质量考核。对保险代理人的业务质量考核,与代理人的信用等级评估挂钩。对低信用代理人承保的业务,增加承保的现场抽查及面访概率。完善核保制度,加强管理,设定科学的核保权限,将核保质量与绩效考核挂钩。加强核保人员的素质培训,提高核保的实战技能,实行资格认定;改善核保技术条件,提升核保电子化、信息化、网络化水平。在核保时,必须充分重视逆向选择及道德风险的控制及运用。
  2.加强回访建队伍建设,降低运营风险。
  回访管理是保险公司事中主动控制和化解经营风险的重要环节。首先,设立完善的回访管理制度,对于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风险环节都要纳入回访管理。以寿险业务为例,新单生效后、宽限期保单失效前、保单失效后、保单永久失效前、营销员离司前、委托业务办理前、预警等都是需要进行重点监测的环节。其次,对于回访中需要确认的项目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各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厘定,确保回访工作抓出实效。再次,对于回访中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切实做好跟进落实,做到“发现一批、处罚一批、教育一批”。最后,通过回访、培训教育、预警系统、督察监察等的完美配合,实现纠正营销员不规范展业行为,以降低基层公司的运营风险,同时,达到提高客户满意度的最终目标。
  3.加大理赔技术力量投入,严把风险出口关。
  理赔阶段,是风险防范的最后关口。在理赔管控方面,要重视理赔团队的专业技术提高及法律岗位人员的相互配合。加强理赔过程中的查勘、理算及核赔的岗位技能培训,实行资格认证上岗。建立报案信息数据库,对高保额案件的查勘,增加查勘调查的技术力量及调查力度。对大额理赔以及复杂案件,地市级公司可直接或参与案件的调查指导。对需要委托外地调查的案件,如对调查结果存在可疑之处,决不轻意放过,务必再次委托或另行想办法查明事实真相,将从不同途径调查获取的证据比对分析,挤干“理赔水分”。公司内部的法律岗位人员为大案要案等理赔案件提供法律支持,做好查勘案件证据充分性与必要性的审核及把控,为理赔及诉讼提供确凿充分的证据做前期准备,以备涉诉或仲裁时提供有力的证据。同时,法律岗位人员要做好纠纷案件的对外文书的审核把关工作。
  总之,基层保险公司在发展业务时,做到了业务风险管控能力同步,才能做到业务又快又好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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