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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银行江西抚州分行全面规范法律咨询审查工作

2012/10/26 字体: 来源: 作者:

    随着金融市场竞争的加剧,不确定风险因素也随即增多,给银行法律风险防控带来挑战。抚州分行积极适应当前法律事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问题,尽职履行法律咨询审查职责,切实做到“五个坚持”,筑牢法律风险“防火墙”,依法引领各项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一、坚持政策与防控法律风险相结合。该行充分认识到法律风险与银行业的大发展、快发展相伴而生,具有极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在日常法律咨询审查过程中,依法积极贯彻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不随意降低法律咨询审查尺度,放弃法律风险防控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总省行《法律咨询审查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贯穿全过程的法律风险控制机制,增强法律咨询审查的客观独立性,有效识别和防控法律风险。

  二、坚持以建立健全法律审查制度为主导。该行根据《法律咨询审查管理办法》,结合近几年来的法律审查工作实践,对法律审查的范围、要点、流程、职责等进行重新梳理,优化完善法律审查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法律审查工作,不断提升出具、复核、签发法律意见书的质量和水平。

  三、坚持以提供优先服务和高效服务为先机。该行实行“优先办理,限时审查”制度。对金额较大、融资结构复杂的项目融资和银团贷款,法律关系复杂、涉及多方当事人的债务重组、资产处置等业务,加大提前介入的力度,充分发挥法律工作在项目论证、筹划和运作中的作用,实现由被动参与向主动参与、一般咨询向筹划设计、事后审查向全过程参与的转变,为相关业务的规范运作提供全方位、全过程法律支持。

  四、坚持金融创新为辅助。该行为进一步提高对创新业务和产品的法律咨询审查水平及风险识别能力,重点关注业务创新涉及的法律依据、法律关系及法律风险控制措施,预先识别和消除各种风险隐患,保障业务创新的合法性、合规性。

  五、坚持推进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制度。该行将实现法律风险防控关口前移,学习研究新法律法规和业务运作的新规定、新要求,不断加强法律风险防控指引工作,进一步增强法律事务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时效性,及时引导并消除业务运作中可能存在的隐患,指导下级行和相关业务部门更好地开展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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