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业最全面的规范性文本已出炉。昨日,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从信用卡的业务准入、发卡业务管理、收单业务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等方面对信用卡业务作出了明确规范。该征求意见稿有为期一个月的征求意见期限(截至2010年9月10日)。
这是自1996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下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后,时隔14年,管理层再次就信用卡业作出全面规范。
随着近年来信用卡市场的迅猛发展,为了更好顺应市场需要,此次银监会首次就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布全面管理规范。同时,这也是成立于2003年的银监会首次就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发布统一的管理规范。截至目前,商业银行信用卡发行总量已达1.85亿张。
据悉,在《办法》发布之前,各商业银行开展信用卡业务一般依据央行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进行操作。随着此次《办法》的出炉,银行业人士预计,或将引发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整改风。
同时,有业内人士指出,这也是银监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的标志,即今后中国人民银行专司货币政策管理,银监会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的分工将更加清晰。
“首次系统性全面规范”
昨日银监会下发的《办法》分为八章共计112个条款,从信用卡的业务准入、发卡业务管理、收单业务管理、业务风险管理等方面对信用卡业务作出了全面规范。
《办法》对目前业界所关注的信用卡焦点问题,如未激活信用卡不得收费、超限额用卡收费、禁止不当催收等方面都做出了明确规范。
银监会表示,《办法》的制定旨在建立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的统一监管标准,防范风险,维护持卡人的合法权益,引导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持续支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增长。
与1996年央行下发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相比,此次《办法》不仅内容上更加全面,且更能适应目前信用卡市场发展的各种新要求。
银监会表示,《办法》是对银监会已发布的监管要求的汇总提炼和对银监会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细化。
此外《办法》第110条还明确,本办法颁布之前制定的相关信用卡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新《办法》非常全面,几乎涵盖了信用卡的全部业务流程,而且规范的不仅仅是银行,还包括发卡以及收单机构,并涉及营销业务、后台系统、后续监管等诸多方面。”这是昨日晚间香港注册金融师赵志敏在翻阅了《办法》后的第一感觉。
赵志敏指出,《办法》中很多内容都是银监会此前陆续发文规范过的,但系统性全面规范信用卡业务尚属首次。
信用卡总量达1.85亿张
在赵志敏看来,近年来,随着信用卡数量大幅增长、功能不断增多,14年前由央行下发的《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显然已不能适应如今的信用卡市场需要,因此也出现了很多涉及信用卡的新型纠纷、甚至违法案例。
也正因为此,业内人士一致认为,银监会《办法》的下发正是当下信用卡市场发展所急需的。
与此同时,赵志敏指出,由于1996年央行下发《信用卡业务管理办法》时,银监会尚未成立。此番,银监会《办法》的下发,正是银监会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的标志,今后中国人民银行专司货币政策管理,银监会负责银行业金融机构管理的分工将更加清晰。
赵志敏坦言,虽然目前各家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开展大体已符合《办法》的要求,但由于信用卡业界的同质竞争越发激烈,各银行多少都会存在一些尚不合规的做法,因此,随着《办法》的正式颁布,或掀起银行信用卡业务的整改风。
银监会昨日给出的最新数据显示,目前,商业银行发行的信用卡总量已达到1.85亿张;仅2010年上半年,信用卡交易量就达到了2.2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多增0.73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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