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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新机制

2008/9/24 字体: 来源: 作者:

    2006年8月18日,全国工商联法律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太原召开。会议围绕如何建立民营企业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这一主题,分别进行了大会发言和讨论。孙晓华副主席在会议闭幕总结讲话中指出,建立民营企业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对于促进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意义。为积极推动这一工作在我省非公经济界深入开展,现就如何构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谈谈我个人的看法,以求教于各位非公界人士及法律同行。
    一般情况下,我们的民营企业是发生了法律纠纷才去请律师帮助打官司,这是一种事后处理的补救方式,可谓亡羊补牢为时已晚。因此,唯有转变这种传统思维方式,建立以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为主和事后补救为辅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实现由事后“灭火”向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的转变,才是我们民营企业稳步发展唯一方式。因此,笔者认为: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家风险防范意识,建立与完善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健全法律风险防范体系,是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和实现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一、企业法律风险概述
    民营企业要进行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建设,首先应对什么是企业法律风险有一个大概的了解。笔者认为:企业法律风险是指企业在设立及生产经营过程中,由于外部原因或内部原因而造成的有形和无形损失的可能性。损失包括:经济损失、商誉损害、企业倒闭破产等。
    企业法律风险从外部原因来讲,有法律环境变化的影响问题,有国家法律调整变化的问题,有国家立法不完备,行政机关执法不严、不公正的问题,有个别企业和个人恶意合同违约、合同欺诈等等。但是综合国内一些企业的经验教训来看,法律风险形成的最主要原因还是来自企业内部,由于企业自身法律意识淡薄,防范法律风险的意识不强,对社会法律大环境认知不足,在经营决策中不考虑法律因素,存在侥幸心理打擦边球甚至故意违法经营等,这些都是引起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因素。无论是外部还是内部的原因,法律风险给企业带来的结果都是灾难性的,或者导致经营成本异常增加,资金难以回收或者失去商机或优势,严重的将导致企业难以生存甚至破产。
    企业的各种生产经营行为如参与国企改制、并购重组、对外投资、购销合同和知识产权等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法律风险。要对企业的法律风险进行正确的预防和规避,首先就要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使法律风险尽可能的被控制在企业能够接受的最小的范围内,让企业在承担最低法律风险的前提下,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因此,民营企业家能意识到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重要性,是对企业法律风险进行识别、评估、防范和管理的关键问题。我们建议,要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将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与自然、市场等其他企业自身不能控制的风险区分开来,通过调查研究或聘请专业机构,建立与完善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以减少决策失误、管理失误等法律风险的发生,是民营企业稳步发展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因此,我们认为:预防企业内部法律风险是法律风险防范的重点,也是本文要讨论的重点。

    二、加强和提高企业法律风险意识是关键
    1.加强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法律风险知识的培训力度,使决策者了解本企业存在的法律风险有哪些?这些风险会对企业有什么样的影响?如果企业高管能理解到法律风险可能会产生的影响,他们就会有意识地去防范风险,就能够主动将与法律风险相关的业务交由法律部门进行审核,而不是走走过场。我们要求强化企业领导人的法律风险意识,并不是要求企业家精通法律,成为法律专家,而是要求企业家在决策的时,必须树立相应的法律风险意识。在实践中,有一些企业家对某项决策先作判断,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就不再通过法律顾问的评判;自己认为有法律风险的,会寻求法律顾问的评判。结果,正是自己认为没有法律风险的决策,给企业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因为法律的判断与非法律的判断对行为分析的角度是不一样的。因此,企业家的法律风险意识,不仅指他们对法律风险认知的程度,更重要的是指他们主动寻求法律顾问机构支持的自觉性。因此,作为民营企业的决策者,首先应当选择法律来为企业保驾护航,企业法律风险也是一种商业风险,企业管理者有责任像管理商业风险一样管理法律风险。某民营企业设立风险预防与控制委员会的举措,值得我省大型民营企业借鉴。
    2、注重培养企业员工的法律风险意识。职工是企业的主体,是产品的创造者,由于其工作岗位的不同,不同程度的都会发生不同类型的法律风险,其造成的后果也不尽相同。例如,生产工人、质检人员如果放任不合格的产品流向市场,会给企业带来用户投诉、质量赔偿、企业商誉受损等系列法律风险。因此,民营企业有必要针对不同工作岗位的职工,通过管理流程控制、员工全面培训计划等方式来积极引导和培育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加强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的目的,并不是要束缚员工的手脚,而是要通过风险识别,将企业存在的各种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建设
    要通过导入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与危机处理机制,加强民营企业法律风险管理,就要对企业原有的经营管理机制及职能进行重组和改造,形成一个能有效地预防法律风险新的管理运行机制。事实上,法律风险防范功能必须有机的融入企业原有的经营管理体系内,才能发挥其预防、控制的功效。这也是将法律事务工作重心前移,变事后处理,为事前预防,事中控制的制度保证,这样可以把法律风险防范成为一种常规性的管理工作,并贯穿在企业的各个业务流程中,嵌入企业生产经营的实际工作中。这种融进防范功能、危机处理功能的企业管理系统,已经不是传统管理功能的简单重复与重组,而是在整体功能上融企业稳步发展机理与风险防范机理于一体;集企业顺利发展时期的预防和企业发生法律风险时的危机处理于一身;将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决策失误、管理失误等风险,置于有效的监测和控制之下,使企业的一切管理行为均在有序地均衡状态下自我运行,最终保证企业阶段性战略目标的实现。
    1、对企业原管理机制进行重构
根据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机制建设的需要,应该对现有企业经营管理的功能结构进行调整,融入风险防范,特别法律风险防范的新思维。
从企业管理体系的功能分工来看,企业管理的功能系统应当包含三大职能:战略管理、执行管理、风险管理。各职能的分工如下:
   战略管理:主要是规划、决策、计划、公关的功能。它的主要有发展部、财务部、策划部、人力资源部、公关部等职能部门。
    执行管理:其主要功能是将战略规划、决策、计划付诸实施。包括调度指挥功能的生产调度部、市场营销部,和为生产经营提供各项服务的原料供应部、设备动力部、技术开发部、人事劳动部等职能部门。
    风险管理:对战略管理和执行管理中可能发生的风险进行预防和控制的功能。主要部门是企业管理部、法律事务部、质量管理部、审计部、安全部职能等。现将部分职能依次分述如下:
   (1)一般风险预控。是指对企业内部生产过程的常规性的预控。如:技术预控由技术开发部负责;产品质量由质量管理部负责;工作预控由劳动部负责;成本预控由审计部负责等。
   (2)全面风险预控。是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内外部环境的综合性的预控。它是在上述对内一般性预控统计数据综合的基础上,行使其全面预控的职能。即对企业内外部环境变化给企业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进行预测、预防及控制。
主要包括:市场环境预控,其内容有产品销售额、市场占有率、市场发展趋势、资源配置变动、市场竞争情况、技术更新、消费水平与结构的变化等,这项职能由企管部负责。
    法律环境预控,内容有法律法规的颁布、修改与废止、国家经济政策趋势、产业政策变化等,由法律事务部负责。
    资金预控,资产周转率、资金占有率、利润率、存货周转率、应收帐款周转率、偿债能力分析、盈利能力分析等,由审计部负责。
  (3)危机管理,是指企业发生重大事故、重大决策失误、政策突变等突发事件,使企业陷入严重困境或遭受重大挫折时,由企业最高决策层直接领导风险管理部以及所有需要参与的职能部门,经特殊组织程序和特别规则运作下的临时危机管理职能部门。
    在风险管理的职能中,一般预控是企业内部日常性的预防与控制,这种职能在现有的企业管理系统中都已确立。全面预控是在企业风险管理理论指导下的,旨在监测企业内外部不利因素对企业可能造成损失的预防与控制,它是对一般常规性预控职能进行综合化的预控。危机处理是在发生特殊事件条件下的特别处理方式,旨在避免企业陷入破产境地的一种特殊处理方法。在非常时期可以就有关专业法律问题,聘请专业中介机构,为企业风险处理提供咨询服务。

    2、风险管理的新职能
    根据企业管理系统功能的重构,战略管理部门和执行管理部门的职能在原企业组织中已经设定,其职责范围也基本保持不变。在风险管理职能部门中,质管、安全的职能范围也基本不变,但企管部、法律事务部、审计部的职能有所加强。
法律事务部的职责有:政策法规研究、重大决策把关、各项合同审核、重点业务流程监控、法律风险知识培训等;同时收集各种管理失误事件或案例,总结本行业的经验和教训,设置预控案件档案;各种突发事件的预测与对策模拟,设计危机处理预案并 该内容可能有会员内容,需要登录查看全文,点击这里在顶部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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