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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依法治司,加强法治建设的情况汇报

2008/12/4 字体: 来源: 作者:

2005年6月29日,在国务院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集团领导班子的关心、重视下,中钢集团法律事务部在原企业发展部法律处的基础上正式组建成立。由此,中钢集团的法制建设伴随着集团的改革发展步伐翻开了崭新的一页,也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几年来,通过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中钢集团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不断优化业务结构和产业布局,努力扩大业务规模、提高增长质量的同时,坚持将“依法治司”作为企业持续发展的理念,通过强化风险防范意识、完善法律风险防控机制,企业的抗风险能力也得到显著提升。

  一、以完善的组织体系和专业化人才队伍作为提高管理能力和工作质量的着眼点

  中钢集团持续高度重视法律事务建设工作,严格按照国资委有关加强中央企业法律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依法经营管理公司的各项业务活动,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和改革发展,加强和改进法律风险防范建设,逐步建立起一支懂法律、懂管理、懂经营的法律顾问队伍。通过不断创新法律事务工作方法,丰富服务内涵,开拓业务领域,为中钢集团的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法律和制度基础。  目前,中钢集团的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或管理岗位已覆盖全系统。系统内部法律服务人员超过200名,多数具有专业法律教育背景和企业法律实务操作经历。其中,中钢集团法律事务部现有人员12人,拥有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超过80%,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的也超过80%。

  中钢集团始终坚持将企业法律工作与企业的业务工作紧密结合,通过了解集团和所属企业的业务特点及其法律政策环境,切实提高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做到既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又为企业业务创新和快速发展提供法律支撑。2007年,我们结合集团实际,对业务过程中的部分典型法律问题进行了汇总整理,形成了近20万字的《常见法律问题实用手册》,受到业务部门的广泛欢迎。

  二、以制度化作为内化各项法律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

  本着“先固化、再优化,不断规范化”的原则,中钢集团通过制定和颁行一系列法律事务管理制度,逐步将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措施内化到企业各项业务操作流程和管理活动之中,使之成为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的“规定动作”和自觉行为。根据集团公司改革发展实际和经营管理需要,法律事务部制订了《中钢集团法律事务管理办法》、《中钢集团外聘律师管理办法》、《中钢集团合同法律风险管控办法》、《中钢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钢集团授权管理办法》、《中钢集团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文本通知》、《中钢集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钢集团商标和产品标识的管理办法》和《关于规范商业秘密管理的指导意见》9个集团公司规章制度,以及《法律事务登记和承办管理办法》、《案件讨论制度》、《会议制度》、《参与拟定重要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出差管理办法》、《档案管理办法》6个部门管理办法。这些法律事务管理制度基本覆盖了主要业务领域和管理环节。

  制度化的显著效果是实现了管控措施的前移,符合法律风险管控的基本规律。通过制度化的“事前防范”,集团和所属企业的各类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等的数量明显减少,经营管理活动的规范化和流程化的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突出工作重点,为中钢集团的长远发展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撑

  1、强化保障作用,全过程参与公司重大经营投资项目

  作为主要从事冶金矿产资源开发与加工;冶金原料、产品贸易与物流;相关工程技术服务与设备制造,是一家为钢铁工业和钢铁生产企业提供综合配套、系统集成服务的集资源开发、贸易物流、工程科技为一体的大型企业集团,特殊的定位和经营模式决定了中钢集团当前的投资业务相对频繁,而且单个项目投资额度大。为此,集团法律部通过参与项目工作组,为项目的尽职调查、选定和管理外聘律师、商务谈判、合作文本的准备、产权交割等全过程提供法律服务,使法律工作全面深入公司重大经营、投资项目的决策及管理全过程,一是做到投资项目产权界定,划分清晰,依法评估,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二是规范投资决策程序,引入投资项目必须经第三方尽职调查和跟踪监督制度,杜绝项目投资决策失误;三是加强对投资项目相关法律文件的严格审查把关,保证投资项目依法运营。

  2、加强合同审查,切实为业务发展提供法律服务

  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也是契约经济,现代企业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以合同形式为主要交易方式进行的。加强合同管理从法律事务部成立之初就成为部门工作重点。为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法律化,法律事务部从完善制度,规范合同审查入手,确定了合同的审查、审批、会签、登记、备案工作流程。同时结合集团公司ERP项目的实施,收集、整理、制订了所属企业主要经营业务合同的标准文本。对于集团公司投资合同、购并合同、联营合同、重大技术改进或技术引进合同、涉及担保的合同、房地产开发与交易合同等,形成了法律事务部必审制度。通过建立严格的合同审查制度,集团公司基本形成了合同审查层次清晰、职责明确、程序规范的法律管理体制,有效地预防和化解了合同纠纷风险。

  3、强化对所属企业重大法律事务的监督和指导

  为了适应建设有在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力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的需要,法律事务部进一步强化了公司集团管理理念,加强了对二、三级投资企业法制建设以及对重大法律事务进行监督和指导工作。一是通过对所属企业的调研,充分了解企业现状,针对行业特点并结合客观情况,提出工作思路,指导所属企业开展相关工作。同时把这些企业重大经济纠纷案件的处理,纳入到集团公司作为控股股东关注和管理的范围,在法人治理结构框架内,通过相应的管理流程实施有效监控,以保证出资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二是加强对所属企业领导和法律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三是选择具备条件的企业,逐步在所属企业中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四是配合集团公司实业化转型,加强对生产企业有效管理和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法律研究。

  4、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集团公司于2004年8月更名并重新设计了新的司标后,为规范和统一使用公司标识,增强集团整体形象,法律事务部接手了集团公司司标保护工作,分别向国家商标局、十个国家或地区商标管理部门申请了集团公司的系列商标注册,公司内部也相应拟订了注册工作和加强管理的有关制度。针对集团公司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的要求,法律事务部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知识产权管理保护的有关规定,采取集中统一、分级管理,有重点、分步骤的开展工作。对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方面的薄弱环节,有计划、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思路。通过对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商业秘密保护以及加强竞业禁止等方面的工作,全面带动和完善集团公司在知识产权管理和加强自主创新能力方面的制度建设。中钢集团先后颁布了《知识产权管理办法》、《商标和产品标识管理办法》、《加强商业秘密管理的指导意见》等管理制度。同时,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专门列支科技创新基金和知识产权管理费用。并率先在部分子公司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和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工作,为规范企业知识资产管理,强化竞争优势等创造了条件。

  5、妥善处理法律纠纷、加强宣传,形成良好的依法治企氛围

  针对企业都有纠纷相对集中的高风险区域特点,经过认真分析,法律事务部将处理纠纷的重点放在了对公司影响较大的一些历史积案的处理上,并从确定解决方案、联系律师、案情分析、收集证据以及审核重要法律文书等方面,全方位组织和参与公司重要纠纷案件的办理,取得了较好效果。法律事务部还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2006年6月14—16日,在集团公司范围内组织了3天的法律知识培训,就解决公司经营当中遇到投资、担保、公司治理等方面的法律操作实务问题,进行专题讲授和交流,收到良好效果。2007年9月24日,法律事务部又会同人力资源部,在集团系统范围内组织了《劳动合同法》的学习、培训,有效的推进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和运用。

  随着中钢集团业务规模的持续扩大和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公司面临的市场环境、法律政策环境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中钢集团法律事务部将始终牢牢把握加强法律风险防范这一主题,进一步加强基础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提高服务水平,切实为中央企业的健康快速发展做出贡献。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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