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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金陵建工集团法律事务部工作制度(草案)

2011/7/27 字体: 来源: 作者:

     为明确公司法律事务部的工作职责,规范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特制定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工作制度,制度如下:
一、 部门设置:
     1、法律事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的管理部门;
     2、法律事务部实行部门经理负责制,部门内事务由法律事务部经理(以下简称经理)全权负责,经理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3、法律事务部为贯彻实施总经理安排的各项工作及处理公司法律事务,在业务上享有一定的自主权,同时接受公司总经理以及财务、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4、经总经理授权,事务部经理有权列席公司各级会议,代表公司方面出具法律意见。
二、工作职责:
     1、参与管理和决策,为公司的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口头咨询或者书面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法律风险分析;
     2、协助集团企业总经理及各下属企业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企业及各下属企业中容易出现漏洞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部门加强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监督约束机制;
     3、参与企业重大经济活动的谈判工作,审查、修改、会签经济合同、协议,协助和督促企业对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履行;
     4、协助企业职能部门办理企业开业注册、合并、分立、兼并、解散、清算、注销等工商事务及公证、抵押等法律事务并审查相关法律文件;
     5、负责处理企业重大或复杂债权债务的清理和追收工作;
     6、收集、整理、保管与企业经营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资料,负责企业的法律事务档案管理;
     7、协助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合作单位(客户)的资信调查事宜,发表申明、启事等事务;
     8、负责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的日常法律宣传工作,定期给企业员工进行普法教育、培训;
     9、处理或委托律师事务所专业律师处理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处理诉讼案件、经济仲裁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等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10、经企业总经理批准和书面授权,查处集团企业及各下属企业员工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在法律范围内对有涉嫌贪污、受贿、渎职、失职等严重违法行为的员工进行调查,并负责协助有关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1、负责与司法机关及有关政府部门保持沟通,为企业创造良好司法环境;
    12、处理集团企业总经理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企业内部咨询制度:
     1、咨询目的:通过咨询和指导的方式,协调处理公司总经理或其他部门所涉及的法律事务,为公司的合法经营管理提供法律保障;
     2、咨询方式:分为“回复各部门咨询”及主动“提供法律意见”两种方式;
     3、咨询形式:本部门可以采用书面及口头两种形式处理企业内部咨询。对各部门的书面询问,只能采取书面回复的形式。本部门仅对以书面形式做出的回复或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4、回复时间:对总经理或公司各部门的咨询,法律事务部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做出解答,一般不得超过7 个工作日,重大疑难法律问题,在特殊情况下可在最短的时间内提供口头法律意见,并在事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5、各部门的书面法律咨询单应当一式两份,法律事务部及本部门各留一份;
     6、法律事务部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应当一式两份,接收部门及法律事务部各留一份。
四、企业内部机制建立制度:
     1、负责制定、更改集团的公司章程,增强企业规范管理,使企业经营活动符合法律要求,把企业内部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2、对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包括董事会结构、股东会结构、监事会结构)的合法组建和运作提供专业建议负责拟订、审核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其他重大决策会议的书面决议;
     3、负责建立法制监督监察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约束监督内部,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4、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职工奖惩条例》精神,制定适合本公司的责任追究办法,规定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从而从制度上保障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5、参与起草、修订及完善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员工的招聘、培训、福利等劳动人事管理行为。
五、合同审查制度:
    1、完善合同订立、履行以及争议解决的相关程序,包括对合同主体资格、条款、担保、履行以及合同救济等过程的风险进行评估,提出预防性措施;
    2、协助有关业务部门制定书面合同的合同审查或管理制度;
    3、统计公司、企业常见合同类型,制定常用类型合同范本;
    4、建立合同审查和评估制度,加强合同统一保管和备案制度;
    5、建立合同履行监督制度,加强合同相关单据、发票等证据的收集、保管管理;
    6、建立律师参与合同订立、审查制度;
    7、建立合同缺陷定期审查、汇报制度,完善弥补合同缺陷、漏洞;
    8、对合同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协助对书面合同书的审定、签章事宜;
    9、协助有关部门对企业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法律评估,对有关谈判结果的合法性进行确认,对相关项目标书出具法律意见书。
六、法律档案管理制度:
    1、法律档案,是指公司在从事生产、经营、科技等活动中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就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形成的合同或意向文书、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的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示所载内容归档的所有文字材料,具体包括: 
(一)有关合同的项目计划文件、可行性报告、项目建议及上级有关批复文件; 
(二)合同谈判会议纪要; 
(三)有关合同招、投标及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 
(四)对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 
(五)合同项目的增减凭证及我方人员的签证; 
(六)合同纠纷处理的协议书、调解书、仲裁书、判决书; 
(七)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催货函、违约通知书和往来函件; 
(八)合同的变更、解除协议书; 
(九)其它有关材料。 
    2、法律事务部对签订完毕的合同及承办部门所送的有关合同资料,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确认无误后整理、并按机密程度专门归档。 
送交人在移交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材料的同时,应附所交资料清单两份,送交人和接收人在资料清单上签名确认,移交清单由送交部门和法律事务部各执一份。 
    3、法律事务部审核后如发现需统一建档的合同及文件资料有差缺,应立即通知送交人核对、补足,再行归档。 
    4、公司人员如需借用或复印合同资料,必须持所在公司或部门的负责人书面签章的借用单,并按照资料的秘密程度报有关主管领导批准,否则法律事务部以及总公司(集团)办公室档案室等部门不得办理。 
    5、合同借用人必须对需借用的合同资料提交书面说明文书: 
(一) 合同资料的借用用途; 
(二) 合同资料的借用与返还时间; 
(三) 其他须说明的借用情况。 
    6、公司的合同资料、合同信息是公司的商业秘密,任何人不得随意泄漏。
七、宣传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需要,制定出本单位的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宣传实施计划在全公司范围内有计划、分层次、讲实效、有针对性的深入开展普法教育,
    1、结合公司实际,抓住普法重点,开展普法教育,达到公司领导、干部、员工:
    (1)熟悉国家的基本法律与政治制度;
    (2)熟知与自己所主管的业务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能自觉遵守和运用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3)对自己不熟悉、不确定的法律法规和法律知识能主动到法律事务部门咨询;
    (4)坚持对全体员工特别是刚参加工作的新同志进行普法教育与规章制度学习,使员工能够基本熟悉与自身本职工作相关联的法律知识和公司的全部规章制度,作到学法、知法、守法;
    2、采用多种形式实施普法教育:这里在顶部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