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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企业合同管理的重点与技巧

2011/6/27 字体: 来源: 作者:

    从法律意义上讲,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是契约经济。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好坏与合同及合同管理休戚相关。西方谚语说:

  “财富的一半来自合同”。一个成功的企业,无不将合同管理作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

  合同管理的内容和特点

  高速公路营运企业通常包括高速公路建设期、营运期和运行发展期等不同阶段。在任何一个阶段,合同均作为重要载体贯穿其中。在项目建设期,从项目规划立项到审批建设,涉及设计、施工、监理等经济活动,而其中工程建设合同往往因为标的化、期限长、变数多,成为合同管理的重点。在高速公路营运管理过程中,涉及工程养护施工、落实监控设施购置等经济活动,最终落实到合同上。同时,广义的合同又包括了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与车辆通行者之间的服务合同关系。在企业运行发展过程中,因企业的合并、分立、新设、改制,发行债券、投资提保、兼并重组、收购转让等重大经济行为,从法律尽职调查、商务谈判,到协议签订履行,无不是围绕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产生的。因此,合同存在于企业设立、运行和发展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

  合同管理具有三个特点:一是合同的过程性,合同从起草、签订、生效,直至合同失效,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但要重视签订前的管理,更要重视签订后的管理。二是合同的系统性,涉及合同条款内容的各有关部门都应共同管理。三是合同的动态性,要注重履约过程的情况变化,及时对合同进行修改、变更、补充或中止、终止。需要明确的是,合同管理不是法务部门的事,更多的是分散在企业的各个部门、各个子(分)公司。

  合同管理的实务技巧

  在合同操作实务中,高速公路营运企业多数情况下是发包方,是“出钱单位”。一般来讲,只要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按约及时支付款项,企业自身的违约风险较少。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质量、工期、价款、计量、设计变更等引起的法律纠纷不在少数。因此合同管理应把握以下几个环节:

  重视合同签订。合同当事人主体合格,是合同得以有效成立的前提条件之一。因此首先考虑合同主体是否适格。我国法律对某些行业的从业资格做了限制性规定,没有从业资格的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特定的业务,如果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与没有资格的主体签订此类合同将会带来签约风险。如道路养护施工需要相应的养护施工资质;工程勘察设计则需要相应的设计等级资质;广告企业需要有广告经营许可证;另外,根据《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道路施工企业还要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方才可对外承揽业务。这些问题在招标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其次是合同条款是否完备严谨。合同条款不完备、不规范、不严谨,容易发生岐义和误解,导致合同难以履行或引起争议。

  依法订立的有效合同,应当体现双方的真实意思,这种真实意思要通过准确、严密、明晰的合同文字来体现,可以说,合同讲究咬文嚼字。合同条款常见的问题是违约责任的约定不明或缺少。

  签约过程中,要将可能产生的风险考虑周全,一旦发生违约,能够按双方约定进行处理。

  关注合同履行过程。在工程的建设施工过程中,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很多施工队伍都是挂靠性质,这将影响到工程质量和进度。合同管理部门要关注合同履行过程,不能存有“协议一签、万事大吉”的片面认识。

  一要注意合同变更。在履约过程中合同变更是常有的事情,问题在于不少负责履约的管理人员缺乏对工程变更进行及时地确认与处理,结果让施工单位有空可钻,致使合同纠纷不断。

  二要发出书面函。在履约过程中及时发出必要的书面函,是合同动态管理的需要,是履约行为的体现,也是自我保护的有效途径,如果忽视这一点,结果往往是“有理说不清”。

  三要依法行使抗辩权。明知承包方违约,不会行使或碍于面子不愿行使的情况并不少见。一旦错失合同的法定有效期,问题将更难解决。

  把握交易主动权。一是要重点关注付款约定。对于工程施工、养护合同,支付义务应与所取得的权利相当,原则上不采用预付款、一次性付款等方式,并明确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担保措施。对于委托加工、采购合同,要充分使用定金条款,而非“订金”。根据《担保法》有关规定,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是要重点关注违约责任约定。应当注意审查对方起草的合同中有无不平等的违约责任条款和加重本企业责任的违约责任条款。为确保违约后得到执行,必要时还要另行签订保证合同作为从合同。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虽然规定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向其追索违约金和赔偿金,但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法院一般会视为双方放弃违约金权利,而不予支持。

  因此泛泛而论的违约责任约定没有任何意义,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及损失的计算标准、方法。

  明确争议解决方式。在实际诉讼代理中,经常在争议解决及诉讼管辖上耗费时间和精力,特别是在双方住所地不在同处,以及有专属管辖的情形,纠纷的处理十分麻烦。对于争议解决的方式及管辖,建议根据标的大小、复杂与否选择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在签订合同时,如果事先明确约定了争议解决方式、管辖法院,一旦发生纠纷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就不会因为管辖问题弄得筋疲力尽。目前,如选择仲裁,必须明确具体的仲裁机构名称。值得提醒的是,招投标文件与合同专用条款、通用条款中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管辖权法院或仲裁机构均应前后一致,否则约定无效。

  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

  对于任何一个企业,维护财产和交易安全,是企业的基本目标。对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合同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财产和交易安全。

  选择合适的合同管理模式。合同管理是一项综合管理工作,对于高速公路运营企业来讲,点多面广的特点尤为突出,合同管理的模式宜采取企业法务部门统一管理和各业务部门、各子(分)公司分口管理的模式。使企业合同管理覆盖企业的每个层次,延伸到各个角落。法务部门作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对企业合同的签订和履行负有监督、检查和指导的职责。具体操作上,对合同实行分级、划块管理,各业务部门(主要有营运、养护、投资等)和所属各单位(主要有子、分公司)作为合同二级管理单位,由他们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合同签订和履行,向企业法务部门备案,并定期汇报有关合同的执行情况,法务部门随时检查和监督。这样,企业和所属各部门、各单位对合同的管理做到机构、人员、制度三落实,形成完善的合同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无规矩不成方圆。要使合同管理规范化、科学化,首先要从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规章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合同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合同的归口管理制度,合同资信调查、签订、审批、会签、审查、登记、保存,法人授权委托办法,合同档案管理,合同专用章管理,合同履行情况登记,合同纠纷处理机制,合同定期统计与考核检查办法,合同管理人员培训制度,合同管理奖惩与绩效考核等。企业通过建立一整套规范、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做到管理层次清楚、职责明确、程序规范,从而使合同的签订、履行、考核、纠纷处理都处于有效的控制状态。

  坚持预防为主的合同事中管理。合同关系自始至终是一种法律关系,所以企业的合同管理也应当是自始至终的全过程、系统性、动态性管理。做好企业合同管理的事前防范工作,应当从调查客户的资信情况、对重要合同文本的审查、建立合同签订前的审核制度等方面入手。合同管理的事中控制是既要保证企业自身严格按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也促使对方严格按合同履行义务。一旦合同履行过程出现异常,可能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出现履行与合同的约定不符时,业务部门应当把情况及时反馈到法务部门,法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分析处理或提出法律建议等,如要求对方提供合同担保或行使抗辩权等。

  加强合同管理的事后处理。如果合同事前得到防范、事中得到控制,合同管理的目标就达到了,反之,加强合同管理的事后应对处理就显得十分必要。合同一旦发生违约情形,法务部门要区别情况,及时采用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如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承担违约金、解除合同以及采取合同保全、诉讼保全等措施。应该讲,事后应对处理是在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没有效果的情况下,为减少企业的经济损失,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不得已的措施之一,这也是合同管理的最后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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