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柳工(000528)合规风险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合规目的
建立健全公司合规风险管理机制,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推动合规文化建设,有效识别和主动管理、防范、处置合规风险,确保依法合规经营,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公司”包含股份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2.引用主要法律、法规和制度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2.2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
2.3 《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柳工文化大纲》、《柳工员工行为规范》等。
3.术语解释
3.1 合规:指公司及其员工的各项行为应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并遵守公司管理制度、企业伦理和诚信的道德准则。
3.2 合规风险:指公司因不合规行为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监管处罚、财务损失或声誉损失的风险。
3.3 合规风险管理:公司依据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的监管规定等,主动制定或修订与之相符合的合规政策、操作规程、行为准则及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以有效识别、评估、监测、防范、补救、处置合规风险的一个循环过程。
4.合规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
4.1 主动性原则。公司合规部门及全体员工应当就工作行为是否合规进行审查并主动报告合规风险。
4.2 独立性原则。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和人员有权独立调查并按照合规风险管理的报告路线进行报告,不受其他人的干涉。
5.合规风险管理职责
5.1 董事会的主要合规职责
5.1.1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的合规风险管理负有最终责任。
5.1.2 公司董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1)审议批准合规政策,并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
(2)审议高级管理层提出的合规方案和合规问题报告;
(3)在公司发展战略上体现对合规文化的倡导和鼓励,确保合规风险管理的有效开展;
(4)公司章程或相关合规文件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5.2 高级经理层的主要合规职责
5.2.1 公司高级经理层对合规风险负有直接责任。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工作,实行授权分管领导负责制。
5.2.2 公司高级经理层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1)贯彻执行合规政策;
(2)统一负责公司合规风险管理,领导、指挥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开展工作,并接受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外部监管部门的监督;
(3)初审并向董事会提交年度合规风险管理报告;
(4)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重大违规情况;
(5)发现公司有违规行为的,及时采取适当的补救方法、惩戒措施;
(6)公司章程确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5.3 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及负责人
5.3.1 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公司法律事务部是公司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公司合规风险进行归口管理。公司战略发展部、财务部、体系管理部、人力资源部等职能部门是公司合规风险的参与管理部门,与法律事务部一起对公司合规风险进行系统管理。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对合规风险管理负有尽职责任。
5.3.2 法律事务部负责人是公司合规风险管理负责人,负责领导合规风险管理部门和合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