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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长宁区探索建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 帮助企业加强风险控制

2010/12/7 字体: 来源: 作者:

  长宁探索建立国有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帮助企业加强风险控制。
  针对国有企业在日常经营中涉及法律问题越来越多,而企业专业法律人才相对较少的工作实际,区国资委从提高企业依法治企、防范法律风险能力出发,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从两方面帮助企业加强风险控制能力。一是加大法律工作者培养力度。把法律顾问队伍建设纳入企业人才发展战略,有计划、有目的地锻炼和培养企业法律人才。积极选配一些业务强、有经验、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同志,参加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和司法职业资格考试,充实到企业法律顾问队伍中,不断提高法律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机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法律顾问参与和处理企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项目、起草和审核重要规章制度、资产处置、改制改组、合同管理、诉讼、仲裁等权责;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中面临的各种法律风险及风险产生的根源,建立健全相关议事规则和管理制度,增强企业风险防范和动态监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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