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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立彪:为“法律体检”叫好

2009/12/11 字体: 来源: 作者: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确立的主题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基于金融危机阻滞经济发展的影响尚在,广大企业仍然面对许多生存压力,今年各地在进行法制宣传日活动中特别注重面向企业、走进企业,为他们提供非常到位的法律宣传、咨询及一些务实服务。许多企业反映,这样的法律服务活动就像为他们进行了一次“法律体检”,受益良多。

    事实上,企业所谓的“法律体检”,并非只是在今年的法制宣传日才有的事,这个颇具新意的词语也并非由企业创生。早在金融危机发生之初,不少地方的政府职能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及民间法律团体就认识到,做好法律服务工作对企业走出困境有非常大的帮助,便开始了有针对性的法律帮扶活动。这种法律服务虽多倾向于个案,频次也少,规模也小,但已经具有预防、诊病、保健的性质。而进入今年以来,各地面向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变得更加主动,内容也更加丰富、细化,服务对象扩大至多数企业。“法律体检”事既成,名也就自然而然地出现并成为一个“热词”了。

    “法律体检”与人到医院进行体检的出发点是完全一致的,都是为了有病治病,无病防病。尽管企业一般都试图建立一套“免疫”机制,并在生产经营管理各环节也配有类似医生的人员,但“法律医生”似乎常常天然地缺失,这就导致企业有时很难察觉到自己会犯或已经犯了什么病。所以,由外来的“法律医生”介入企业对其进行体检就显得非常必要了。通过法律专业机构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企业的全部或某一领域的事务进行审查评估,指出存在的法律问题,预测潜在的法律风险,提出排除风险的方案,以帮助受检企业及时发现并化解隐性法律风险,有效地应对可能发生的企业危机——这就是“法律体检”的意义所在。

    体检的好处不用多说,企业对这样的好事更是拍手欢迎,但他们也有担心的问题:人体检是到医院去,企业“法律体检”是“医生”下到企业来,这种“上赶着送来的”服务能保证质量效果吗?从目前的情况看,这种担心是多虑了。为了让“法律体检”真正收到实效,各地在开展活动之前都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他们在组织法律工作者成立法律服务团、顾问团的同时,还制定了一些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比如发放“法律服务质量监督卡”,实行“一案一卡”,企业对律师办案情况进行评判。调查了解法律顾问服务企业情况,征询企业对其法律顾问在法律服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加以整改。注重规范服务行为,降低收费标准,减轻困难企业经济负担。组织行风监督员旁听企业经济纠纷案件,评议代理律师服务质量。

    着眼于协助企业做好法律风险的梳理和剖析,将企业的经营风险由事后化解变为事前预防,从而促进企业合法、规范、有序发展的“法律体检”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前瞻性的工作,而企业的生产经营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风险因素会随时产生并不断变化,这决定了它必然且必须是一种长期性的、持久性的工作。因此,如何实现“法律体检”常态化,建立起法律服务的长效机制,就成了各地职能部门和法律工作者接下来要认真考虑的问题了。

    我们现在可以为“法律体检”叫好了,但我们更期待,这项工作能够一直叫座,让它成为帮助企业健康运营,维持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企业转型升级重要而长久的保证。《中国质量报》

        胡立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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