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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理要有法律思维

2010/8/16 字体: 来源: 作者:

家族企业要怎么管理?

我以为,首要的问题是你企业已经发展到何种阶段。需要现代企业制度吗?家族企业的固有问题是你企业的发展的瓶径吗?假如必须打碎旧有体制,那不仿来一次你公司的辛亥革命。
我以为,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类似于国家的法制化问题:制度化、程序化。制度化表现在你企业决策制度、管理制度、激励制度、监管制度、执行制度、裁处制度等等,程序化表现在你企业的各种岗位设置、岗位职责、流程设计,法律上就是个程序正当的问题。制度化,首先必须合理设计制度、设计流程,类似于人大的严谨的立法活动,不是找个秘书随便写的;第二是制度的执行也要制度化,就象各部委的规章,这里流程的执行是关键。第三就是监督问题,国家这么多问题惹人怨,就是个违法不纠的问题,企业也一样,,要设计好回馈和监督奖惩制度流程。
现在的企业,即使那些标榜已经经过现代企业制度改造的公司,制度化建设还是很差,很多还是穿新鞋走老路。
现在普遍存在一个问题,也包括有些专业的管理咨询公司,普遍忽视一个问题就是法律、法律思想、法律逻辑的借鉴意义。其实,制度化建设的鼻祖是法律。
很多企业也早就有很多制度,大公司都能编成几本书那么多。我说那不是制度化的标志,主要是质量不高,流于形式。现在的制度,多出自秘书之手或出自各个部门,缺乏有机整合,企业的整体战略体现不好不充分。国家为了解决多头立法、部门保护、地方保护的问题,专门制定了《立法法》,设立国家法制局,就是为了消除弊端,统合整体意志的。国家的法律出自专家之手,包括法律专家、技术专家、管理决策领导,你的企业制度出自哪里?
法律除了上述制度化程序化的借鉴意义之外,还有很多可以借鉴的。以下再举几例:
1、权利义务分配和制衡。法律的就是通过合理设定权利义务的模板,来规范人的行为的。现在很多企业管理混乱,本质就是权利义务规范缺失、设定不合理、相互矛盾冲突。权利义务的设定是非常复杂的问题,但很多企业的规章制度,缺乏必要的合理和慎重。法律不是统治者的个人意志,同样,制度也不应是老板的个人的单方任性。
2、法律的三权分立和公司的治理结构。老板就是公司的总统,总经理就是总理首相,股东会象议会、人大,监事会就象法院。这就构成了现代公司的基本匡架。治理结构其实也是借鉴于西方国家的宪法。在公司内,公司章程就是宪法。但现在很多公司,章程就是办理营业执照时不经意填的,以为就是个手续。有几个认识到它的公司宪法地位的?股东协议,也是调整股东权益的基本文件,它是股东间的法律。但实际情况是,多数在合作开公司的时候,对股东协议没有经过专业人员比如律师的审查,结果,执行时毛病百出,协议写得含混歧义到处是,各说各理,协议失去了法律意义。为此打官司的不是少数。
3、合同--生意人之间的法律。财富的一半是合同。企业的利益,大多数是通过合同实现的。合同多么重要啊!再看看实际合同的管理。多数公司的合同是业务人员定的,实际结果是防君子不防小人的。合同本来是防小人的,这样就失去了定合同的意义。主要问题是,A、合同的质量不高,不严谨、挂一漏万,B、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要么没有,要么不能严格执行,C、执行合同中不能意识到其法律意义,一个电话、两个传真,就改变了原定交货方式合作事宜,出毛病拉,找合同一看,都变拉,合同和实际对不上。
4、法律证据意识和企业文书管理。法律讲究证据,企业应该借鉴加强文件管理。现在很多企业,文件是分散保管的,有的分散在部门,有的甚至分散在办事人员手里。结果是,用到的时候找不到。企业应该有证据意识,不要讲发生纠纷打官司要用,就是你内部奖惩个员工也要讲究个凭据吧!凭权势压人不算本事,员工也不容易服气。文件都保管混乱,还怎么对管理活动做考核?
作者:李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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